河南能源监管办圆满完成2021年新能源发电项目许可信用专项监管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许可信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河南能源监管办结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要求,自2021年9月起开展了新能源发电项目许可信用专项监管。
本次专项监管内容主要包括新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和在建新能源项目涉网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两个方面。其中新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管方面确定了25个已并网项目为检查对象,以问题为导向确定的检查项目16个,以信用为导向确定的检查项目1个,随机抽取的检查项目8个;在建新能源项目涉网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管方面确定了10个项目为检查对象。
此次专项监管共发现存在问题企业9家,发现问题12项。已并网项目运行管理普遍存在外包现象,现场管理人员与申报电力业务许可时提交的人员出入较大,多数申请许可时提交的人员实际不在项目现场履职,存在挂靠、挂名现象。个别项目存在风机单机容量与许可证载明容量不符的情况。部分项目存在风机实际并网日期与许可证载明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个别项目已停产较长时间,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手续,电力调度机构未向监管机关报告。个别项目涉网的升压站、外送线路运维单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过期。在建设项目主要存在业主不了解许可制度的情况,在相关工程发包时未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个别国网系统的地市公司下属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对分公司承接的在建新能源发电项目涉网工程不掌握情况,管理职能未能正常履行,存在管理失位。
对于以上发现的问题已向5家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依法归集了信用信息;对3家涉嫌无证施工等违法违规问题已开展立案调查,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如涉及行政处罚将依法归集信用信息,并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此次许可信用专项监管,是河南能源监管办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一次全面探索。以信用评级为指引确定监管对象、以诚信宣传为重点强化企业持证诚信经营意识、以信用信息归集为闭环实现监管结果归档数据化、以失信联合惩戒为手段强化监管成果应用效果,进而实现信用在监管中全过程中的应用。 下一步,我办将认真总结此次专项监管的经验,加快能源监管方式转变,更好的发挥信用在监管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