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积极发挥派驻监管作用,督促协调和支持省内重点火电项目加快建设,并定期向国家能源局电力司报送有关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有序推进重点火电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电力规划,增强供电保障能力,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抓紧实施,切实按照规划、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二、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请各有关建设施工单位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管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同时,高度重视项目开工建设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施工人员健康管控和现场区域防疫,稳妥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电力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三、密切沟通衔接,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请各有关企业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需协调解决事项及时报送我办。我办将会同省能源局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规划建设实施情况、建设施工安全等适时进行督查检查。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我办将提出监管意见,并按照国家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联系人:齐 鹏 025-83115270/15905199290 邮 箱:hyjsb@nea.gov.cn
附件.doc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1-12/202112299055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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