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浙江能源监管办按照中央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办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在专员办公会议中研究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牵头负责,逐步形成了综合处统筹协调,相关职能处室全力配合有序参与的工作机制,为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优化绩效目标管理。在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编制工作中完成从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到三级绩效指标的设置,实现了预算绩效目标的全覆盖。针对不同的项目性质,结合能源工作实际,将绩效目标设置与项目预算资金使用实际、能源工作成果展现相结合,切实增强预算绩效目标导向作用。
三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综合处作为绩效管理的牵头部门,按月统计公布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目标完成情况等,发现项目预算支出执行偏慢、绩效指标任务无法完成等问题时,及时提醒督促相关处室,以此加快绩效目标完成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截至2021年11月底项目资金执行率已达99%,基本实现年度目标。
下一步,浙江能源监管办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推动能源监管事业走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