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以来,东北区域用电负荷快速攀升,电煤、电力供应持续紧张。东北能源监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供应保障工作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将保安全、保民生、保供暖作为第一要务,贯彻落实“保供十条”要求,深入开展“八查两防”,提早研判预警,强化指挥督导,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东北区域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一是深入分析研判电力保供形势。东北能源监管局加强供需形势分析,综合气候预报、电力负荷趋势、电煤库存情况,提早预判电煤、电力供需紧张对电力安全的不利影响,多次召开区域电力安委会及保供专题会议,印发通知提出安全监管意见,及时预警安全风险,督导电力企业防范极端天气、非设计煤种掺烧、设备“带病运行”以及基建、技改、小型分散作业等安全风险。
二是稳步提升区域电力抗灾水平。在国家能源局和中国气象局的指导下,积极与辽宁省气象局、东北气象中心建立气象灾害会商机制,及时分析气象对电力生产影响,指导电力企业不断夯实应急基础;拓展沟通渠道,稳固政企联动机制,实时掌握电力保供情况;突出应急督导作用,提前组织电力企业做好应急准备,成功应对11月以来东北区域连续3轮强雨雪冰冻灾害侵袭影响,迅速恢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生活用热;及时总结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经验,表彰区域抗击雨雪冰冻灾害保障电力供应先进集体及个人,激发区域广大电力职工向先进学习、敢于担当奉献的工作热情。
三是多措并举保障机组“应并尽并”、“应发尽发”。坚持放管结合,编制修订电力建设工程备案有关制度,理顺电力建设施工和质量监督流程,缩短手续办理时间,指导项目工程备案,督促电源项目“应并尽并”;建立电煤库存、事故非停“日报告”机制,强化非停机组跟踪,督促发电企业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应发尽发”,确保电网平稳运行。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深入贯彻国家能源局电力保供有关工作要求,持续跟踪电煤供应及电力供需情况,落实落细各项电力保供措施,全力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确保东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