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监能市场〔2021〕190号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市、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各相关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电网低谷运行保障水平,保障机组可靠供热,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机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61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会同京津冀地区电力主管部门、国网华北分部、京津唐地区各主要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华北电科院等单位,开展了2021年京津唐电网火电机组最小运行方式核定工作。核定工作严格按照“以热定电”原则开展,在工作组深入讨论,充分征求发电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京津唐电网火电机组最小运行方式(2021版)》。现将核定结果印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调度运行管理,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电力调度机构要认真研判供热季首、中、末期及春节期间的电力供需形势,核算电网调峰需求,做好负荷低谷时段方式预案。京津唐电网各级调度机构要统一协调配合,在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同时,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若出现极寒天气,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基础上,要以保障民生供热为第一要务。各发电企业要严格遵守调度指令,切实提高机组运维水平,确保供热稳定可靠。春节期间电网发生极端低负荷运行情况,各发电企业应确保机组出力具备按照装机容量50%运行的能力。各发电企业要做好燃料储备、机组维护等工作,如因自身原因无法按供热最小方式运行,须及时报告调度机构。
二、合理应用最小方式,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各级调度机构要分析研判电网运行实际情况,基于调峰需求,科学、公平地安排机组运行方式,在充分调用网内调峰能力的前提下,适时安排机组供热最小运行方式运行。火电机组供热最小运行方式仅在消纳可再生能源和满足电网低谷运行需求时启用,不宜用于控制发电计划进度,不宜长时间安排机组接近供热最小方式运行。启用机组供热最小方式时,优先考虑供热改造机组。我局将加强供热最小方式执行情况的监管,确保调度机构执行公平、客观,符合应用要求。
三、依据实际供热需求,切实保障民生供热。对于因供热面积增加等原因确需提高最低运行负荷或实际抽汽量已达单机最大抽汽量需增加开机数量情况时,应按照调度规程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供热工作票。电力调度机构应以保障民生供热需求为原则,以在线监测系统充分分析研判为基础,及时批复。发电企业应如实提交供热申请材料,对于不实申请一经核实,我局将采取相应措施。
四、适时开展现场核查,滚动进行方式修编。我局目前已建立机组供热最小运行方式滚动修编机制,依据供热实际需求滚动修编核定结果,将适时开展现场核定,调度机构及发电企业要主动配合监管机构及技术支持单位开展现场核查,提供详实的运行记录。
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工作组报告。
联系人:董荞,010-88072969,schbj@nea.gov.cn
国家能源局华北能源监管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 京津唐电网火电机组供热最小运行方式(2021版)核定说明
2. 京津唐电网火电机组供热最小运行方式(2021版)
附件1:京津唐电网火电机组供热最小运行方式(2021版)核定说明.pdf
附件2:京津唐电网火电机组供热最小运行方式(2021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