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福建省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福建能源监管办对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
11月1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召开办党组扩大会议,再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保供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全力做好当前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能源保供综合监管组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成立能源保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研究制定《福建能源监管办关于落实全力做好当前能源供应保障责任任务分工方案》,实施属地能源保供“八查(察)两防”相关工作。
按照能源保供责任任务分工方案,福建能源监管办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对福建省能源保供供需形势、突出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电煤保供、落实市场化方式疏导燃煤发电成本等相关工作;及时收集、了解核实福建省能源保供中反映的问题线索,每天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告相关信息。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立足自身职责,积极主动作为,持续加强能源保供监管,督促国家重大能源政策和各项调控保供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今冬明春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坚守民生用能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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