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煤电节能减排监管,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能源监管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汇总统计了2021年前三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节能减排信息,现予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前三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加权(下同)平均供电标准煤耗296.54g/kWh,同比下降2.85g/kWh,平均烟尘排放绩效0.0134g/kWh,平均SO2排放绩效0.0740g/kWh,平均NOX排放绩效0.1501g/kWh。
二、2021年前三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单位:g/kWh,下同)
三、2021年前三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烟尘排放绩效
四、2021年前三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SO2排放绩效
五、2021年前三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NOX排放绩效
>>上一篇:山东能源监管办开展“地方3天”储气情况摸排核实
>>下一篇:湖南能源监管办专题研究湖南电力保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