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近期,江苏能源监管办安监处组织全处人员对新版《安全生产法》进行宣贯学习,并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 本次宣贯学习从《安全生产法》修改背景、修订内容、安全责任等方面,围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隐患管理、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职责及新增违法条款罚则等重点内容对新版《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解析了新《安全生产法》中突出隐患排查和事前预防的总体思路。大家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对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展开热烈讨论,在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等方面提出安全监管新思路。 通过学习,全处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安全监管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制意识得以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有力提升。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不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确保江苏电力行业持续稳定向好。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1-9/202192217081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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