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能源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能源资讯 > 正文

江苏能源监管办安监处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坚决筑牢安全底线

时间:2021-09-27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近期,江苏能源监管办安监处组织全处人员对新版《安全生产法》进行宣贯学习,并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
        本次宣贯学习从《安全生产法》修改背景、修订内容、安全责任等方面,围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隐患管理、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职责及新增违法条款罚则等重点内容对新版《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解析了新《安全生产法》中突出隐患排查和事前预防的总体思路。大家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对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展开热烈讨论,在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等方面提出安全监管新思路。
        通过学习,全处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安全监管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制意识得以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有力提升。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不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确保江苏电力行业持续稳定向好。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1-9/202192217081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现场检查

>>下一篇:2021年8月江苏省电力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能源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