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部署,江苏能源监管办于8月31日至9月3日对宿迁供电公司及下属泗阳县供电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受检单位通过双随机方式选出。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为落脚点,重点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违规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询当事人、暗访供电营业厅、查看农村供电所等方式,对供电企业压缩办电时间、精简办电环节、降低办电成本、提升供电质量、保障电力市场公平开放、强化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了严格细致检查。总体看,宿迁供电公司、泗阳县供电公司能够按照能源监管机构提出的要求,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供电服务水平和供电质量不断提升,但在压缩办电时间、精简报装资料、居配工程管理、工程市场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进一步汇总现场检查情况,分析研判问题原因,指导供电企业改进提升,追究有关问题责任,促进江苏“获得电力”优质服务工作不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1-9/2021991601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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