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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浙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运行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时间:2021-08-12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为推进浙江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等精神,我办在前期《浙江省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试点方案》,并于2021年8月3日至5日首次开展试运行,本次交易试点的辅助服务品种为旋转备用,这也是国内首个引入第三方独立主体开展旋转备用品种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受全省经济快速恢复性增长影响,今年浙江电网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供需平衡趋紧,夏季用电高峰存在时段性缺口,截止目前浙江全社会最高用电电力已达10022万千瓦。我办结合形势变化,及时组织启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引入新型储能、用户可调负荷、负荷聚合商等优质第三方独立主体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建立可调资源参与市场分担共享机制,能够有效缓解电网备用紧张情况,共同提升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参与本次试点申报的共有25家第三方独立主体,包括21家电力用户和电动汽车公司、省铁塔公司等4家负荷聚合商,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申报,累计可调资源量达17.81万千瓦,并按“调用成本最低”原则完成出清,最高出清旋转备用容量总和为10万千瓦,出清单价15元/兆瓦时。在电网用电负荷高峰时段,中标的第三方独立主体与浙江发电资源共同承担系统旋转备用服务义务以保障电网运行安全。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后可适当提升机组负荷率,连续三日有效减少燃煤机组发电煤耗约160吨、降低碳排放约330吨。另外,本次交易试点所产生的费用在季度清算时纳入华东区域“两个细则”进行分摊。

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入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提供有偿的电力辅助服务,在“谁受益、谁承担”原则下开展市场交易,能够有效优化电力资源的配置、还原电力辅助服务的商品属性,加快形成源网荷储灵活高效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实现全社会“碳达峰、碳中和”。



原文链接:https://zjb.nea.gov.cn/scjg1/683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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