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收到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抄送的《关于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检查监管意见落实情况的函》,该函指出大洑潭水电站存在“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审查意见未列整改落实计划,大坝安全经费偏少”的问题。
湖南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情况核查。经与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和大洑潭水电站沟通联系,初步核查,大洑潭水电站以大坝安全经费偏少为由,没有按要求整改落实2018年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审查提出的必须处理的两个问题:一是左汊泄水闸检修闸门未按原设计要求制作安装,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二是海漫冲刷破坏的部位未进行回填处理。湖南能源监管办向大洑潭水电站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认真组织做好整改工作,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湖南能源监管办。
后续,湖南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关注大洑潭水电站问题整改情况,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已查出的问题按要求落实整改,确保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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