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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监管办与云南省能源局开展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现场座谈

时间:2021-08-07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用电营商环境,8月2日,云南能源监管办与云南省能源局开展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现场座谈。

  云南能源监管办现场听取云南省能源局关于1479号文的落实情况汇报,详细了解牵头责任落实、办电时间及便利度、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并就加快推进“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进一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等工作深入交换意见。

  对下一步工作,云南能源监管办提出了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能源主管部门要持续发挥牵头、统筹和协调作用,巩固完善“获得电力”工作机制,推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为提升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同时持续压减行政审批时间,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并联审批实质运行。二是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能源主管部门作为落实1479号文的牵头单位,请认真组织各供电企业深入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同时不断加强与我办的沟通联系、同向发力、密切配合,结合各自职责打好“组合拳”,共同推进综合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能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抓细抓实本地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帐落地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困难。要高度关注农村用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供电企业持续提升运行维护水平。同时要持续关注各供电企业“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着力强化督促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原文链接:http://ynb.nea.gov.cn/front/article/105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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