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工作部署,靠前做细做实2021年冬季天然气调峰保供资源储备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2021年度地方储气能力建设及运营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城燃5%、地方3天”储气能力建设要求,我办积极对接湖南省发改委、能源局和各城镇燃气企业,重点对湖南省2021年采暖季前投产的各储气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调研。
根据2018年3月湖南省政府与国家发改委签订《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明确到2020年湖南省需建设“地方政府三天”和“城燃企业5%”储气设施。目前,根据全省用气量和建设条件等实际情况,湖南省采取租赁和自建两种方式开展储气能力建设,确保基本完成民生用气保障责任。
通过调研发现,我省储气能力建设情况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目前城燃企业储气能力与“城燃企业5%”目标仍有缺口,需要尽快补齐。二是城燃企业租赁储气能力均位于省外,且租赁储气能力占城燃企业总储气能力八成以上,对城燃企业总储气能力持续性、稳定性存在较大影响。三是位于湖南省内各地燃气公司分输站内的储气能力,项目主体多且其管理职能分属多个地方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管手段,在建立数据信息报送、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下一步,我办将积极依法履责,加强我省重点储气设施项目建设监管,确保储气设施项目加快推进、按时投产,督促城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尽快完成5%储气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