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各单位按日报送《省(区)直调火电厂电煤供应情况报告表》,及时掌握各省(区)直调火电厂库存煤量、来煤量、耗煤量及缺煤停机等情况;二是要求各单位对直调火电厂电煤供应情况开展监测分析,预测电煤供应风险;三是要求各单位加强负荷预测和电网运行风险管控分析,发现可能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跟踪分析电煤供应形势,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家能源局;加强与各省(区)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发力,努力解决发电企业电煤供应问题;要求发电企业加强电煤购、运、储和信息报送工作,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发电保供主体责任,确保东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撰稿人:张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