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3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输电类)新申请、许可事项变更业务准予许可,现予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省份 | 装机容量(MW) | 申请事项 |
1 | 五凌阿拉善右旗电力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 | 100 | 新申请 |
2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许可事项变更 | |
3 | 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赞皇新能源分公司 | 河北省 | 270 | 许可事项变更 |
领证须知:
许可证全部邮寄送至各单位。
领证时,请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装在一个档案盒里;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交回;
5.回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6.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网站“资质许可业务办理入口”中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