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对电力资质许可审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强调,自2021年7月1日起,要严格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实施电力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认真落实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惩戒的闭环管理要求。一是要结合文件精神和国家能源局安排部署,全面梳理电力资质许可内部审批流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日常审批工作,对持有营业执照并自愿作出承诺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企业,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二是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依法调查处理。
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各项要求,按期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惩戒,维护云南省电力资质准入的良好秩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云南电力市场主体干事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