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浙江能源监管办紧贴企业、群众需求,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系列活动。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派员参加浙江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协会联络员座谈会,到基层一线与企业面对面进行充分交流,就企业关心的电力业务资质管理的政策进行了宣贯、解读,同时就企业在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使用方面遇到的问题进行讲解和演示指导。
座谈中,浙江能源监管办有关同志详细介绍了去年浙江作为全国首批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以来,浙江省承装(修、试)电力企业在资质许可领域相关的工作,重点围绕“三个变化”为企业办证带来的便利和效果进行了讲解:一是许可方式变化,2020年6月1日起由前审后批的行政审批方式变为告知承诺方式,实现了对企业申请的即时审核、即时审定、即时作出电力行政许可决定,实现行政审批“零时限”;二是许可条件变化,2020年10月11日起正式施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大幅精简申请条件和取消证明材料,取消经营场所、机具设备、注册建造师、经济管理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申请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许可系统变化,2020年12月18日起由浙江省内自建的许可系统变为全国统一的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在全面实现企业咨询、申报、受理、办结、评价、核查“一网通办”,切实做到“一次都不用跑”的同时,全国大数据信息系统的应用,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与电力资质许可进行深度融合,提升了企业的信用意识。
下一步,浙江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做好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让企业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得便利,指导服务企业便捷、高效地办理许可相关业务,助力浙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