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准确掌握东北地区“十三五”期间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和规划建设工作相关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21〕49号)要求,6月15日,东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黑龙江省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监管工作座谈会。
会议通报了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听取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电网、发电企业关于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和部署上来,科学合理地把握好煤电机组的市场退出和进入,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圆满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任务。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专项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督促压实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责任和任务,确保东北能源高质量发展。(撰稿人: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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