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应急能力建设专项督查工作安排部署,6月4日—7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应急能力建设第十二督查组副组长单位云南能源监管办,对云南省、州(市)、县三级电力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情况以及重要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云南省能源局、文山州能源局、文山市工信商务局、文山电力公司以及昆明轨道交通集团、云南省地震应急保障中心等单位和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交流座谈、实地查看应急设备设施等方式全面开展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检单位进行了沟通反馈,督促闭环整改。此次督查进一步摸清了云南电力应急能力建设现状,有力推动落实了“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应急管理职责,解决了云南电力应急能力建设中的短板弱项,为“十四五”云南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应急能力建设督查工作安排,继续对广西自治区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确保按期完成督查工作任务,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电力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