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东北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健全电力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由李艳同志担任组长的国家能源局第八督查组,对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省各级电力管理部门,有关电力企业的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和重要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调研。
东北能源监管局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1〕16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现场督查工作的通知》统一安排和部署,制定了《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现场督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督查时间、督查对象及具体要求,及时向相关督查对象印发了现场督查通知,并于6月1日起正式启动现场督查工作。
此次现场督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东北能源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落实措施,严格按照《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现场督查工作方案》安排,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摸清东北区域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与被督查单位进行沟通和反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督促有关单位要进行认真整改。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在国家能源局统一领导下,继续扎实开展本次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现场督查工作,推动落实东北电力应急管理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建党100周年电力生产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本次现场督查工作,是国家能源局首次组织开展对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现场督查工作,对建党100周年保电工作落实,重要电力用户应急电源配置及推进电力安全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齐抓共管局面的建立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撰稿人:刘彦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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