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1〕34号
河北鑫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四级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经2021年5月21日华北能源监管局行政许可联席审批会议审议,决定不予许可。
理由如下:经核查,你单位填报的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郑雪姣、李维春、王晓妮、周正军4人非你公司职工,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不满足许可条件。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电话:0311-89892303。
监督投诉电话:12398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5月25日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5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