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1〕35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经审查,对以下发电单位做出如下电力业务许可决定:
一、准予以下单位新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1.中广核新能源平乡县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910321-01295
装机容量:40MW
2.正镶白旗风盛发电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010521-01060
装机容量:275+200MW
3.阿巴嘎旗鑫昇新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010521-01059
装机容量:100MW
4.神华(锡林浩特)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号:1410521-01058
装机容量:225MW
5.中车风电(锡林郭勒)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910521-01057
装机容量:50MW
二、准予以下单位许可变更
1.张北禾润能源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变更:新增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
装机容量:260MW
2.中广核(达拉特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变更:新增中广核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100兆瓦1号项目、中广核达拉特旗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装机容量:100+20MW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5月25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5月25日印发 |
领证须知:
许可证全部邮寄送至各单位。
领证时,请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交回;
5.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资质许可办理指南“联系方式“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