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2021年污泥安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方案》明确,到2025年,实现全市污泥无害处置率稳定达到95%以上,污泥处理能力从目前的1150吨/日达到3350吨/日以上(按万分之八产泥率计)。
《方案》具体实施原则如下:坚持政府统领,分级负责。主城区市本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由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管,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开发区所辖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并指定本级水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监管。
坚持超前谋划,因地制宜。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规模和建设进度计划要适度超前,结合全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现状和规划,适度预留发展空间。
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处置,监管并重。以确保污泥处置能力稳定、可控为目标,通过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污泥处置项目,引进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充分参与,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加强各级发改、资源规划、财政、水务、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的联合监管,保障污泥处置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行。
倡导以干化焚烧为主的工艺路线。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为改变目前污泥处置能力不稳定、不可控,处置标准不高,外运处置运输过程及处置环节监管不可控的现状,提倡新建污泥处置设施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干化焚烧+资源化利用、垃圾发电厂掺烧、火力发电厂掺烧等处置工艺。在确保落实环保措施前提下,也可以引入厌氧消化、好氧发酵、污泥制砖等处置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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