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我省全社会用电量19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两年平均增长8.8%,增速较1-3月加快2.3个百分点,用电潜在增势继续向好,经济向好基础持续筑牢。服务业用电恢复强劲有力。服务业4月用电同比增长44.2%,两年平均增长14.7%,其中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金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等行业平均增速均超15%。制造业用电增势稳健给力。制造业4月用电同比增长13.5%,两年平均增长9.3%,其中汽车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两年平均增速均超20%。地市用电增长竞相发力。全省10个地市4月用电两年平均增速保持两位数,其中六安、池州、黄山和合肥分别达20.9%、18.4%、14.0%和13.2%。区域协同发展释放活力。我省4月用电两年平均增速领跑长三角,较浙江、江苏、上海分别偏高1.3、1.4和4.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