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1〕25号
廊坊市玉龙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二级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申请,经2021年4月29日华北能源监管局行政许可联席审批会议审议,决定不予许可。理由如下:
经审查,你单位填报的工程业绩(首都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廊坊段引起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中广核察北友谊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220kV开闭站至解放500kv变电站线路工程、江苏林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御道口牧场200MW光伏+牧光互补平价上网试点项目220kV线路工程、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站前5标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保定市顺平县安阳乡200兆瓦平价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不符合许可条件。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电话:010-51968561
监督投诉电话:12398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4月30日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5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