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加强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监能安全〔2021〕24号),督促电力企业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加强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电力企业: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坚决杜绝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对电力生产各环节、各部位开展再梳理、再排查,着力解决深层次、顽固性问题,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切实加强发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电企业要做好设备基础管理工作,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特别是对于异常的监测数据,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老旧设备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机组延寿安全评估工作,确保机组符合安全运行要求。三是强化电力安全风险防控。要强化电网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高压电气设备等运行维护和防火检查;要深入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要加强开复工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规范作业流程,做好高危作业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四是做好应急管理和信息报送。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加强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准确报告电力安全信息,科学高效处置突发事故。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1-4/2021411713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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