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法制调研中心获悉,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挖湖造景、在长江流域和黄河沿岸县域非法用地采矿以及非法开采稀土等战略性矿种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督促各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通知指出,对发现实际用途确属设施农业项目用地但没有进行备案的,要标注“未备案”,督促备案,规范管理;对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建设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的,应认定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并加强监管;对发现职责范围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并做好记录。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需要,对违法严重或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对重大典型违法行为直接查处或挂牌督办。
通知介绍,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将从制作下发卫星影像和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卫片执法图斑、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严肃约谈问责等方面明确工作任务,旨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通知强调,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各地要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违法占用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涉及追究党纪政务处分的,要移交纪委监委;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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