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3月23日,福建能源监管办主要领导带队,会同省工信厅组成督查组,赴水口水电站开展大坝防汛安全“四不两直”督查,并结合电力企业反恐怖防范工作、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导。
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水电站大坝、厂房、改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查阅了企业管理制度、“两个清单”、应急预案等资料,与水工观测班、水工维护班进行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防汛准备情况,检查过程中,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
福建能源监管办主要领导强调,一是要层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岗位职责,确保汛期大坝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二是要扎实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解细化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有序高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三是要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确保电力安全生产稳定,以优异的安全业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