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是,以PM2.5和O协同控制为主线,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和PM2.5浓度等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完成国家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优良天数稳定在322天以上。
在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337家、涉气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2.2万余家,巩固600家企业VOCs治理成效,推进工业涂装、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工作,完成水泥、玻璃、垃圾焚烧发电等15家企业深度治理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和低氮燃烧改造185台,加强对1000余家重点排污许可企业管理。
在深化交通污染治理方面,完成淘汰、替换老旧车3.8万辆,路检机动车19万辆、遥测机动车1000万辆次,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800台,完成抽测储油库26座、加油站320座,推广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1万辆,新建充电桩6000个。
在深化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430个、示范道路430条,覆盖或绿化200万平方米以上的裸土,新增城市绿地1500万平方米,进一步完善建筑工地“红黄绿”标志分类管控制度。
在深化控制生活污染方面,突出餐饮业油烟整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止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生活类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建筑节能等重点措施。巩固1.1万余家餐饮油烟治理成效,抽测1260家餐饮业油烟,新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9平方公里,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
在提升污染应对能力方面,突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区域联防联控、水泥和砖瓦企业错峰生产、人工增雨、污染应对加密监测、大气环境科研及大数据应用等重点措施。开展执法监测1000家次,发放臭氧污染控制告知书不少于3万份。对排污企业送技术、送方案、送政策,发挥中央和市级专项资金效果,落实惠企五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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