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行政许可的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取得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技术负责人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不符,且不满足许可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撤销该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
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寄到南京市中山路268号汇杰广场21楼江苏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大厅。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83115292
监督投诉电话:025-8311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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