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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能源监管办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时间:2021-03-13作者:佚名来源: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牢牢扛起浙江省“三个地”和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在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的支持和指导下,浙江能源监管办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开展了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将近4个月时间,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统计,从6月1日到9月20日,浙江能源监管办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许可件数共99件,其中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新申请5件,许可事项变更15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申请48件,许可事项变更19件,延续12件。在开展行政许可办件时,均做到了许可决定“零时限”,证书平均寄送时间为4.9个工作日。所用时间相比原先8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10个工作日内寄送许可证大幅缩减。

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在浙江省电力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中产生了巨大反响,获得了企业的广泛欢迎。试点工作实施以来,仅有一家企业选择采用原先的前审后批方式办理许可,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许可的企业占比高达99%,改革覆盖面广、惠及企业多。

实施告知承诺制后,浙江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实现了“零时限”,同时将受理环节时限压缩为2个工作日,许可证寄送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各环节总时限与法定时限相比压缩了80%。在实际许可工作中,由于告知承诺方式大幅减少了申请需提交的材料,企业申请受理一次性通过率大大提升,企业从首次申请到获得许可证一般只需要7天左右,方便了企业办事创业,推进了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据了解,实施告知承诺制后,浙江能源监管办的许可证办理审核工作得到了明显简化,许可工作人员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事后监管工作中。浙江能源监管办对以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行政许可的企业100%全覆盖开展证后非现场核查,对9家企业开展了现场核查,对7家企业下达了(含拟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拟对1家企业撤销行政许可;2家企业涉嫌虚假承诺,已移交稽查进行立案处理。同时加强了对行政许可到后续监管的全流程管控,以台帐形式记录许可和监管各时点相关信息,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有力提升了监管效能。



原文链接:https://zjb.nea.gov.cn/zzxk/558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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