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牢牢扛起浙江省“三个地”和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在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的支持和指导下,浙江能源监管办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开展了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将近4个月时间,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统计,从6月1日到9月20日,浙江能源监管办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许可件数共99件,其中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新申请5件,许可事项变更15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申请48件,许可事项变更19件,延续12件。在开展行政许可办件时,均做到了许可决定“零时限”,证书平均寄送时间为4.9个工作日。所用时间相比原先8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10个工作日内寄送许可证大幅缩减。
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在浙江省电力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中产生了巨大反响,获得了企业的广泛欢迎。试点工作实施以来,仅有一家企业选择采用原先的前审后批方式办理许可,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许可的企业占比高达99%,改革覆盖面广、惠及企业多。
实施告知承诺制后,浙江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实现了“零时限”,同时将受理环节时限压缩为2个工作日,许可证寄送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各环节总时限与法定时限相比压缩了80%。在实际许可工作中,由于告知承诺方式大幅减少了申请需提交的材料,企业申请受理一次性通过率大大提升,企业从首次申请到获得许可证一般只需要7天左右,方便了企业办事创业,推进了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据了解,实施告知承诺制后,浙江能源监管办的许可证办理审核工作得到了明显简化,许可工作人员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事后监管工作中。浙江能源监管办对以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行政许可的企业100%全覆盖开展证后非现场核查,对9家企业开展了现场核查,对7家企业下达了(含拟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拟对1家企业撤销行政许可;2家企业涉嫌虚假承诺,已移交稽查进行立案处理。同时加强了对行政许可到后续监管的全流程管控,以台帐形式记录许可和监管各时点相关信息,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有力提升了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