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36号令和国家能源局3号、4号公告印发后,湖南能源监管办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许可、优化服务的同时,针对个别申请企业由于申报资料简单存在材料造假、承诺不实的侥幸心理,加大了对许可申请材料审核力度,今年以来,已对7家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企业作出了不予许可决定。
许可资料审核主要通过网络查验、部门间信息共享方式进行,对真实性存疑的资料进行会商,以问题为导向,采取视频审核和现场核查相结合,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目前,许可申报企业主要存在企业与填报人员未建立合法的劳动人事关系、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岗位与实际工作不相符、工程资料涉嫌造假、将没有办理结算的工程统计为工程业绩等问题,同时,有的企业还存在资料准备不齐全、组织机构不健全等情况。
下一步,湖南能源监管办在进一步简化许可的同时,坚持行政审批标准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促进申请企业满足许可条件,加强信用监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资质许可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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