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准入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能源局《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国家能源局关于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信用监管的通知》有关要求,2020年6月至10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以信用为基础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以下简称“专项监管”)。根据专项监管情况,形成本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以信用为基础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国能综通资质〔2020〕59号),重点对内蒙古(西部)、吉林、广西、甘肃、江苏、湖南等6省(区)电力企业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以下简称“持证企业”),首次开展以信用信息为基础、以信用评价等级为指引、以信用分类监管措施为主要手段的专项监管。未列入本次专项监管范围的地区,由国家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结合监管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开展。
本次专项监管依据《电力业务许可信用监管应用措施清单(2019版)》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信用监管应用措施清单(2019版)》(国能发资质〔2019〕79号,以下简称《应用措施清单》)有关规定,通过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双随机”检查对象抽取功能,按照信用良好及守信企业不高于2%和5%、失信及严重失信企业不低于20%和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取,共确定367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发电企业151家、输电企业2家、供电企业30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184家)。其中,信用良好企业8家、守信企业304家、失信企业14家、严重失信企业41家。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疫情防控与减轻企业负担要求,分类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对信用良好及守信企业以非现场检查为主,对失信及严重失信企业以现场检查为主。大部分抽检企业能够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如实报告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并积极配合派出机构开展现场检查。
从整体情况看,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持证、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加强,各项许可管理制度基本得到了贯彻落实,但部分企业仍存在无证、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相关业务活动等违反许可管理制度的行为。
二、存在问题
本次专项监管共发现9类问题,涉及企业47家(发电企业16家、输电企业2家、供电企业4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25家),约占被抽检企业总数的13%。其中前6类违反许可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涉及企业27家(详见附件);其他3类未严格遵守许可制度、影响许可功效发挥的问题,涉及企业20家。
(一)未取得许可,违规从事电力业务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以下简称“许可业务活动”)
专栏1:
■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灌阳发电分公司艾家湾电站、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盖水电站及坡帖水电站等3家发电企业,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违规并网发电。
■保定鑫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违规承揽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66千伏顺达变电站10千伏开关柜大修工程。
(二)持证企业超越许可范围从事许可业务活动
专栏2:
■玉门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取得许可的机组容量为2×25兆瓦,《并网调度协议》中并网容量为2×30兆瓦。柳州强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柳州江口水力发电厂取得许可的机组容量为3台机组共11.2兆瓦,《并网调度协议》中并网容量为4台机组共11.5兆瓦。
■湖南京电乐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修类四级),超越许可范围承揽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供电段普速沪昆线云湖桥、潭市、娄底等变电所110千伏避雷器大修工程。
(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向个人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专栏3:
■湖南华湘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樊某对外承揽岳阳华容县10千伏石城I线中低压配电网改造等2项工程。樊某未与该公司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工程款直接转至樊某个人账户。
■广西桂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叶某某、罗某某对外承揽广西华浩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都市华府一期10千伏供电工程等项目。该公司未与此二人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在扣除管理费后直接将工程款支付给叶某某、罗某某。
(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
专栏4:
■株洲市湘能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承揽的云龙区域桔园台区线杆迁移工程转包给株洲飞宏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施工。
■吉林省天正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劳务分包名义将其承揽的敦白铁路66千伏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分包给牡丹江市鑫生水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分包范围包括铁塔组立、架线等主体施工活动。
(五)持证企业未按规定办理许可或登记事项变更
专栏5: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改建后的输电线路和变电设施,以及南通观音山环保热电有限公司#1机组改造后容量及类型发生变化,均未按规定办理许可事项变更。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润禾日盛光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白城市洮北区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镇赉华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均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
(六)违反许可管理规定,拒绝、阻碍派出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专栏6:
■乌海市弘日电力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靖宇县鑫泰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等2家被抽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拒不配合派出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七)持证企业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
专栏7:
■酒泉市开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技术、安全负责人无法提供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内蒙古森泰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提供安全负责人职称证书。
■吉林省庆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部分持证电工及专业技术人员,未与该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合同关系。
(八)电网及发电企业落实许可管理制度不到位
1.电网企业在发电机组并网环节未严格执行许可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专栏8: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等文件要求,允许未取得许可机组并网发电。
2.发电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向派出机构报告重大事项
专栏9:
■江苏华晟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苏州康盛风电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进行破产重整,淮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国丰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因环保问题停产整顿,扬州光硕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债务纠纷公司股权整体出售,均未按规定向派出机构报告相关重大事项。
(九)部分地区供电企业所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在电网工程发包环节中标率偏高
专栏10:
■内蒙古鄂尔多斯供电局2019年配网工程共81项,中标单位均为其关联企业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江苏启东市电网基建和配农网工程施工集中招标项目23个,招标总金额3.06亿元。其中供电公司关联企业中标15个,占比65%;中标金额2.53亿元,占比82.7%。
三、处理情况及监管意见
(一)处理情况
1.针对专项监管发现的问题,国家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根据许可管理规定已约谈企业11家,下达整改通知书27份,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9家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2.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将按照《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18版)》及《应用措施清单》有关标准及措施要求,结合企业整改及行政处罚情况,确定其失信行为类别,纳入信用记录,并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分类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二)监管意见
1.依法依规持证经营
一是从事许可业务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应依法取得许可证,不得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许可业务活动;二是持证企业应在人员、资产等方面持续保持许可条件要求,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发生重大事项变化的,应及时向派出机构报告。
2. 严格落实许可制度
一是电网企业在机组并网、工程招投标等环节,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力业务许可资质的查验,并切实做好电网工程建设市场公平开放;二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坚决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3. 牢固树立诚信意识
诚信是各类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生存之本,也是各类经济活动高效开展的基础保障。电力相关企业要深刻认识到“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在注重普法宣传和诚信教育的同时,着力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全面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如出现被依法认定的失信信息,要按照《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消除不良影响后,积极申请信用修复,形成更加良好的行业诚信氛围。
附件:违反许可管理规定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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