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领导指示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107号)要求,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加强协调督办,扎实做好辖区内重点工程专项监管工作。目前,山东省域内中俄东线(南段)等6项重点工程整体推进有序、进展顺利。
山东省域内2020年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总投资超过200亿元,包括1个LNG接收站、近1800公里油气管道。项目建成后,将增加LNG接卸能力500万吨/年、油品输送能力2900万吨/年、天然气输送能力450亿方/年,对于提升石油天然气储运能力,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山东能源监管办党组高度重视,将重点工程监管列入办年度重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开展相关监管工作。建立起信息沟通调度制度、重点工程周报制度、项目建设汇报会制度、协同督办制度等四项重点工程推进制度,对接山东省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及工程所属企业,多维度形成合力。统筹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赴各项目所在地现场协调督办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先后协调解决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造成的管道敷设受阻问题、部分项目的铁路穿越交叉争议等问题,帮助企业减免运营损失费等各类非必要工程支出近1000万元,保障了各重点工程按计划施工,按期投产。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继续发挥派出机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主动作为、盯紧靠牢、深化监管,扎实做好山东省域内重点工程专项监管工作,提升石油天然气储运能力和供应保障水平。